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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当“房主”风险知多少

发布时间: 2016-04-20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考虑提前给子女买房,有些家庭还直接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令“娃娃房主”增多。律师黄培提示,买房署名需谨慎,其实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也有一定的风险。

 

 

首先,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给孩子买房的房款是需要一次性付清的。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因为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看出,离婚双方处置的只能是属于夫妻二人的财产,而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

 

第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不能有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行为。孩子成年后对房子进行出售或抵押处理,父母也无权干涉。

 

最后,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法收回房屋。因为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律师特别提示,出于对子女的爱护而把房产名字写到孩子名下无可厚非,但如果因为父母为了逃避债务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赠予,债权人如果知道具体情况,有可能让孩子卷入民事纠纷,更严重的还会牵连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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