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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出台新政:让新市民从“漂”到“稳”

发布时间: 2016-05-27

今年30多岁的林江,在仙游县城打工已有10多个年头,以往常梦想在城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把在石苍乡老家的妻儿接到城里。孩子明年就要上小学了,如今林江却一点也不着急。受益于仙游今年初出台的民生优惠政策,他刚买了一套105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不仅可落户,该楼盘周边还配套建设仙游实验小学。

 

今年初,仙游县出台《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凡是在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在仙游购房(包括住宅、办公、商业用房)的购房者(含非仙游籍),均可享受每平方米300元至600元不等的政府财政补贴;凡购买商品住宅面积在65平方米以上(含)或商业性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上(含)的购房者,均可享受购房入户以及子女就近划片入学等待遇。

 

近年来,仙游城市规划控制区面积由2010年的39平方公里扩大至120平方公里,人口由2010年的13.66万人增至20万人,城镇化率5年提高5.2个百分点。然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20.3个百分点。因此,帮助新市民从“漂”到“稳”,有房住、有活干、有学上、有保障,实现外来人口本地化、本地人口市民化,这一民生工程摆上了仙游县委、县政府的议事日程。

 

此次购房新规实施伊始,县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督查购房补贴和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情况。随即,县住建局房管中心集部门所有力量,做好窗口服务,取消原来的A、B窗口,简化办理补贴手续。据介绍,截至5月10日,全县已累计发放购房补贴9900多万元。申请购房补贴办理时间截至6月30日,总计5288户群众将受益,县财政预计将为此次购房新规补贴约2.03亿元。

 

同时,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两年。新规定是在《仙游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包括优化征迁安置方式、搭建购房服务平台、鼓励购买地下停车位、施行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安置户可以抓住此次机遇改善住房条件,农村人口、外来农民工也能借此良机进城入户,共享城市教育、卫生、文化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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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还需持续发力

 

131天,商品房成交面积64.37万平方米,接近全县历史最高的2013年一整年的销售面积;5288户盼房人喜得新房,不久可圆安居梦。这是仙游县惠民生、去库存交出的一份出色答卷。它让购房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买了房,省了钱;政府加快吸引了“人进城”,稳步提高人口城镇化率;开发商资金链压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住房问题对百姓来说至关重要,有了房,工作、生活、学习,一切才能安顿下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仙游县积极落实中央和省里“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政策精神,从实际出发,从并不宽裕的财政资金中挤出2亿多元,努力让更多百姓能够住新房、住好房,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经济新常态下去库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包括仙游在内面临的压力不容小觑。政策既要收短期之功,更要重长久之效,仙游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做法就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如何结合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我们期待各地出现更多的破题和创新之举。(记者 刘晓军 通讯员 郑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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