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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出台新规 村主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发布时间: 2016-06-20

笔者昨从涵江区组织部、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解决村主干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该区近日出台新规定,把村主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全区现任和新任村主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跟城里退休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

  

据悉,该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从事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职村级主干,符合参保条件的,按照自愿原则,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中在编行政、事业干部或职工挂职、兼职村级主干的,不列为保障对象。由此,该区173个村(居)的主干符合参保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待乡镇统一受理审核并再报区委组织、民政部门核实确认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报送区劳动保险中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该区各村居现任村(居)主干按本人月工资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6%,其中,个人仅需承担8%。现任村主干从2014年7月1日起、新任村主干从任职当月起,给予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直至离任之月止。

  

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为:需累计缴费满15年,且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不足年限允许按现行补缴政策一次性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也可申请延长缴费至参保年限满15年,离任后的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此外,参保村级主干离任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可灵活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书面申请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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