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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收回物业抵押经营贷为假消息

发布时间: 2020-04-26

即日起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做经营贷的不得审批不得放款,并收回1月25日后审批的相关贷款。”4月21日,深圳传出了此消息,深圳银保监局对此表示,上述内容为假消息。



近期,物业抵押经营贷流入深圳楼市的情况,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家银行紧急自查关于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同日,还有消息传出,深圳银保监局与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召集辖内各银行行长开会。


随后,有消息传出,称深圳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辖内银行,从即日起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做经营贷的,全部不得审批,审批了的不得放款;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全部责令各放款行收回。



对加强信贷管理

服务实体经济提出要求


对此,深圳银保监局方面表示,上述内容不实。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20日下午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人行召开辖内银行座谈会,对于加强信贷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提出相关要求,其中包括:对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抵押贷款的业务要重点审查融资需求的合理性。要加强对房产抵押经营贷的资金用途监控,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要求各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同时,要求银行要继续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要因业务规范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银保监局方面强调,没有责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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